十八大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1)——对科学发展观的地位作出定位和阐述。第一,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这有利于把科学观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第二,充实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定位的内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认识,党章修正案总纲第七自然段充实了内容,表述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在党章中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