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市级
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为引领,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淄高工委字【2015】6号)要求,我校拟推荐优秀大学生80名,优秀学生干部40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无违纪现象和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3、获得各级各类表彰的大学生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除应具备“优秀大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学生会等主要职务。
2、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优异。
3、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要考虑校、系、班等学生组织不层面学生干部的比例。评选推荐结果在院系内公示。
2、各院系请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将“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和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电子邮箱: zbszxsc@126.com
附件:1、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优秀大学生登记表
3、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excel)
学生处
2015年4月7日